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国土资源局为了加强对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,保证全区地质勘查项目按时开展野外工作,根据《矿产资源法》、《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对各县(区)局和探矿权人下发了《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勘查项目开工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明确要求了地质勘查项目开工需要报送的相关资料,截止到2014年10月,全区共报开工地质勘查项目171个,计划资金投入2.34亿元。
行署局近期将对全区地质勘查项目野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,严厉打击“圈而不探”、“以采代探”等违法违规行为,整顿我区地质勘查工作环境,促进我区地质找矿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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